齐鲁银行

基本解释

  齐鲁银行 - 简介

  济南市商业银行是山东省成立的首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。1996年6月6日,在济南市16家城市信用社和1家城信社联社的基础上组建了济南城市合作银行;1998年6月6日,更名为济南市商业银行;2004年9月8日,济南市商业银行与澳洲联邦银行(CBA)实现战略合作,成为山东省第一家、全国第四家实现中外合作的城市商业银行;2008年3月19日,该行聊城分行开业,走出了济南市;2008年11月30日,该行天津分行开业,由此成为山东省首家在省外异地设立分行的城市商业银行。

  

  纵观城商行更名,一般仍然体现了所在城市的地域特色,如宁波银行、青岛银行等,济南市商业银行更名为何不叫“济南银行”、“泉城银行”,而是叫“齐鲁银行”?在今天齐鲁银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其董事长邱云章直言:“我们打山东牌是早有预谋的,早在2001年我们推出自己的银行卡——— 齐鲁卡,2006年,我们开始研发核心业务系统———KD系统,KD隐含的意思是跨越山东。多年来,我们的发展思路一直是立足济南、依托山东、延伸全国。”

  齐鲁银行的转型战略包括经营结构转型、管理方式转型、业务流程转型、服务渠道转型、组织架构转型,力争2010年实现准事业部制,2013年基本实现事业部制银行。邱云章还表达了实施扩张战略的坚定信心:“在立足济南、依托山东、环绕渤海、服务江北跨区域发展的同时,我们正在谋划向全国延伸的具体定位与路径。扩张实施多元方式,主要是设立分支机构,包括设立分行、直属支行或代表处,并购包括战略控股、吸收合并、收购、财务重组等。”

  发展历程

  1996年6月6日,在济南市16家城市信用社和1家城信社联社的基础上组建济南城市合作银行;1998年6月6日,更名为济南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简称济南市商业银行;2004年9月8日,成功与澳洲联邦银行(CBA)实现战略合作;2008年3月19日,首家异地分行——聊城分行开业;2008年11月30日,首家省外异地分行——天津分行开业。截至2008年12月31日,拥有69家分、支行(部),在岗员工1641人;全行总资产达到495.45亿元,是成立时的15倍;各项存款余额444.42亿元,是成立时的16.5倍;各项贷款余额为281.56亿元,是成立时的15.7倍;按照新会计准则口径统计,2008年累计实现经营利润11.87亿元,同比增长44.8%(以上数字尚未审计)。成立以来累计实现经营利润40亿元,累计上缴税金15亿元,综合经营实力获得长足发展。

  成立以来,先后进行了管理体制、运营机制、考核机制、用人机制等重大改革,经营绩效持续提升,主要业务指标年均增长30%以上;公司治理持续完善,各治理主体组织健全,职责明确,运作有效;中外合作健康发展,开创了“引资引智引技、合心合力合作”的成功模式;创新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,“银企家园”产品品牌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评选的首届“中国地方金融十佳特色产品”奖,总行营业部荣获“2008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”的称号;风控能力持续增强,对风险管理组织、流程、技术进行了再植、再造,实现全覆盖;科技建设突破发展,历时两年开发的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综合业务系统即将全面上线;队伍素质发生质的变化,后备人才充足,核心竞争能力大幅提升。

  主要荣誉

  两度入选《金融时报》“中国最大的50家商业银行排行榜”;

  两度入选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;

  两度在《银行家》杂志大型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排行中名列第6位;

  2007年首次入选英国《银行家》杂志评选的“世界1000家大银行”;

  被中国银监会、山东银监局授予“中小企业贷款先进单位”;

  被山东银监局评为“2007年度良好银行”;

  相继获得“山东省金融创新奖”、“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”、“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”等荣誉称号。

  未来展望

  以全国优秀银行为标杆,深化中外合作,推进战略转型,强化资本运作,加大区域扩张,优化结构,提升质量,快速发展,提高盈利,逐步成为信誉良好、管理规范、经营稳健、服务一流的区域性公众持股银行。

  愿 景:成为中小企业、城镇居民的首选银行

  使 命: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

  为股东创造理想价值

  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

  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

  核心价值观:忠诚、责任、创新、效率

  伪造票证案

  关于齐鲁银行涉嫌伪造金融票证一案,除了该行董事长邱云章2010年12月30日对外否认60亿元巨亏和被抓传闻外,并没有更多的消息。此案涉及济南当地多家银行,其中包括中信银行、工商银行等,涉案金额或达10亿元-15亿元.

  涉案金额数倍于净利润

  有媒体报道称,齐鲁银行董事长邱云章和行长被抓,去年12月30日,邱云章对外否认此事,但齐鲁银行内部人士证实齐鲁银行至少有一位管理人员被司法调查。

  去年12月31日,中国银监会表示,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对该案的调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,监管部门和相关银行正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案件。当地相关银行运行正常,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。

  但截至目前,齐鲁银行的损失数据尚不得而知。山东省银监局相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,此案已经进入公安机关侦查阶段,具体信息将以公安部门发布的为准。

  资料显示,截至2009年末,齐鲁银行的总资产达617.89亿元,核心资本充足率8.54%和资本充足率11.66%均达监管红线, 当年净利润4.89亿元,不良贷款合计7.04亿元,不良贷款率仅1.99%。简单计算,齐鲁银行此次涉案金额约相当于该行2009年全年净利润的2-4倍。

  山东省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齐鲁银行并非惟一牵涉其中的银行,但对传闻中牵涉的工行、兴业、浦发等其他银行不予置评。山东省银监局还表示,涉案银行目前经营正常,涉案金额尚无定论,需待公安部门披露结果。

  或归因揽储大战

  一位资深银行业人士表示,2010年,受存贷比考核压力的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展开揽储大战。而在拉存款竞争白热化背景下,通过“高息揽储”吸引单位存款,勾结银行人员伪造金融票证诈骗案屡见不鲜。

  所谓伪造、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、变造汇票、本票、支票、委托收款凭证、汇款凭证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、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、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。

  市场人士称,近年各银行揽储大战加剧,在监管部门整治“高息揽储”恶性竞争的同时,亦有部分人勾结银行职员伪造金融票证,诈骗资金。市场人士警示,城市商业银行近年大幅扩张或是诱因之一,其中金融风险需及早发现并整治。

  一位大型银行信贷部人士指出,常见的伪造金融票证罪有几种:一是“克隆假票”,即通过伪造承兑汇票或大额定期存单,以此为质押获得银行贷款;二是,犯罪嫌疑人谎称帮助银行完成拉存款任务,以高息为诱饵骗取企业或个人存款。若存款人是企业,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偷出企业预留印鉴伪造票据实施诈骗,若是个人存款,则在客户办理存折时,偷办信用卡挂于该账号下,再实施诈骗。

  董事长等3高管因伪造票证案被免职

  2011年3月2日晚,中国银监会表示,银监会高度重视2010年底山东省济南市发生的伪造金融票证案。根据当地公安机关对该案的侦办情况,银监会已责成涉案银行内部作出问责处理,并将根据案件侦办结果依法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责任。

  银监会新闻处发布的消息称,据悉,3月2日济南市已建议免去齐鲁银行董事长、监事长、行长职务,法定程序已经启动。

  去年底发生在济南市的伪造金融票证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山东银监局局长廖平之今年初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,2010年12月6日,一家银行在受理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已存款单位所持“存款证实书”系伪造,立即向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。

  接到报案后,济南市公安局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及有关涉案嫌疑人抓获归案。经初步侦查,刘某某通过伪造金融票证多次骗取资金,案件涉及齐鲁银行在内的几家银行和部分企业。该案报案以来,济南市金融秩序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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